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简称“质评中心”)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以提升地方性、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教学质量监督、教学指导与服务、教学管理监督等,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提供质量保障和支持。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与学院教学督导员的联系,分工合作,完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3.负责组建、管理和培训学生教学信息员,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机制。
4.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日常运行,配合开展教学工作各主要环节常态质量监控和检查,及时反馈信息,督促整改。
5.协同教务处、“评估中心”开展各类专项教学检查,整理统计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资料和数据。
6.配合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教评学及学生评教评管等工作。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搜集师生对教学管理工作、教风学风建设等意见。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7.配合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及时公布评估结果,撰写发布专项评估质量报告;协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开展的教学评估工作。
8.协助“评估中心”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本校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审核、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开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
9.负责本中心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以及对外宣传、交流等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1.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学校教学质量状态信息。负责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课。深入课堂听课、查课,客观公正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反馈课堂教学情况。原则上每学期听课范围应涵盖所督导的教学单位开设的全部课程、班级和开设课程的全部教师。
3.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包括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案、配套教材、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历)、过程性考核登记表检查,课程考核命题及评阅卷的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督查,考场巡查,教学档案检查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和检查等工作。
4.参与教学评估和评审工作,包括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教研项目评审、教师授课竞赛评审、教材评审等工作,并给出督导评价和反馈意见。
5.参与学院新进教师、开新课和新上课教师和重点帮扶(即教学质量评价在学院排序后10%者)教师的磨课指导和帮扶工作,注重对青年教师教学规范和教学能力的指导。
6.参与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专项调研工作,按要求提供调研报告,为学校教学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7.定期参加教学督导工作会议,积极进行交流研讨,提升督导业务能力,解决教学督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督导工作新思路,优化教学督导形式与方法,做到督教、督管与督学的有机结合。
8.参与人事处对聘期到期、试用期结束、拟引进教师的面试考核以及优秀教师评选等工作。
9.督导过程中,发现典型,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为督导简报提供素材。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院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1.检查并督促学院落实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举措,及时向学院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馈信息。
2.开展随堂听课,院级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6学时,及时反馈课堂教学情况,按时提交听课材料。
3.参加学校和本学院组织的常规检查。分学期对本院教师的课程(含实验实习实训)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教案、课内外作业、平时成绩记载、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课程档案等教学资料开展检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本学院新引进和重点帮扶教师(即教学质量评价在学院排序后10%者)的教学能力指导,对重点帮扶教师实施针对性听课和集体约谈反馈,促进帮扶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5.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督导员工作会议,交流听课情况、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参与本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编发《督导简报》。每年提交一篇专题调研报告或教学研究论文。
6.服从学校和本学院的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和本学院交办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