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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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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题集中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点击:

各学院:

为严格规范期末考试管理,保障试题质量与考试公平性,筑牢教学质量底线,学校定于第14周集中开展期末试题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第14周周四(12月4日)下午 14:00-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地点:1-912会议室

二、组织及参与人员

本次审核由杨校长牵头,教务处组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实施。

三、审核材料要求

各学院需按以下标准提交审核材料(共5项为一套,原版由学院留存备查):命题计划表;命题审核表;AB卷样卷;AB卷参考答案;AB 卷评分标准。


所有材料需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袋封面须注明学院、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院审核人及袋内材料清单。请于第14周周二( 12月2日)下班前,将本院待审核试题清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宋石红 试题材料按审核时间统一提交至审核现场。

四、审核流程与纪律要求

(一)保密纪律

试题的存放、运输、审核等各环节须严格遵守学校保密管理规定,所有参与审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 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电子设备进入审核现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审核区域。

(二)现场管理

审核期间,严禁对试题材料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替换,所有试卷材料不得带离指定审核区域,审核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回收归档。

(三) 问题记录与存档

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须在《期末试题审核记录表》中客观、详实记录(含问题描述、整改建议), 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存档,作为教学质量追溯依据。

(四)结果反馈

审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含合格清单、整改意见)统一反馈至各学院教学秘书, 同步留存电子及纸质档案。

(五)问题整改

针对审核不合格的试题,各学院须于收到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后的试题及学院复查意见报送教务处,重新履行审核程序;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影响相关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试题集中审核工作,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统筹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汇总、报送及整改对接工作,确保审核流程规范有序、试题质量符合教学要求,共同保障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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